为提高公共图书馆科学化、专业化建设水平,提升馆藏文献信息保存质量,充分发挥馆藏文献信息使用价值,有效利用公共图书馆馆舍空间。根据《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》及有关标准,制定本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工作细则
一、处置范围:
1. 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
2. 流通率较低的
3. 没有现实意义的
4. 复本量过多的
5. 涉及盘亏以及非正常损失的
6.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毁损、灭失的
7. 损坏严重、已没有参考价值的
8. 因馆藏发展策略调整而需要进行处置的
9. 其他原因需要处置的
二、处置标准
1. 根据图书的外观破损程度决定是否进行修补、剔除和更换等
2. 根据图书中所包含内容的老化程度、重复程度、对本馆资源建设规化的适合程度等决定是否剔除
3. 根据文献的出版时间、版权日期和采购日期等来决定藏书的剔除
4. 根据过去、现在、未来和潜在的阅读需求,确定合理的图书复本量,剔除多余的复本
5. 以图书过去的使用情况为依据,推测藏书未来的使用情况,根据利用的次数、时间的长短和滞架时间长短等决定图书是否应该剔除
三、处置方式
1. 组织交换,互通有无。
2. 组织调拨,支持基层。
3. 组织出售,削价处理。
4. 报废
四、处置流程
1.根据处置标准决定图书去留。
2.把需要处置的图书打印成清单,向读者征求意见,以达到兼听则明,防止片面性。
3.将清单报领导批准,同意后方可将图书打包下架并移交至资料室
4.每次处置结束后,应将处置清单、处理情况、处理日期、经办人、领导批示等记录在案,存档备查